第一步:把四個角色分開
香港《公司條例》把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定位為可接收公司所有通訊及通知的香港地址。公司註冊處及稅務局的資料亦分別使用註冊辦事處地址與營業地點/業務地址等概念。
因此,較清楚的做法是先把法定通訊地址、實際營運地點、郵件交收及來電處理分開寫出來,再確認每一項在你的公司情況中需要由誰處理。
| 你要處理的事 | 一般理解 | 應向誰或甚麼資料確認 |
|---|---|---|
| 註冊辦事處 | 接收公司通訊及通知的香港地址 | 當時官方要求與實際地址安排 |
| 營業地點/業務地址 | 公司實際營運相關的地址資料 | 公司實況與稅務局現行指引 |
| 郵件收取 | 郵件收取、交收或轉達流程 | 供應商書面服務範圍與實際流程 |
| 來電處理 | 接聽來電與訊息處理流程 | 供應商書面服務範圍與實際流程 |
註冊辦事處與實際營運地點,為何不宜混為一談?
公司註冊處說明,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,其註冊辦事處必須設於香港。稅務局的資料則把營業地點地址列為業務資料的一部分。
這並不表示註冊辦事處地址與營業地點必然相同。若你正評估地址安排,先把「公司需要接收甚麼通訊」和「團隊實際在哪裏工作或經營」分開,會較容易知道要查問甚麼。
代收信和電話秘書,屬於哪一類需要?
在這篇指南中,代收信只作為郵件收取與交收流程的比較標籤;電話秘書只作為來電接聽與訊息處理流程的比較標籤。它們的實際安排、限制和可用性應以供應商書面確認為準。
Yabez 的公開頁面把全雲端辦公室、商業地址及電話秘書等主題列在服務介紹中;本文只把該頁作為相關服務入口,不把頁面上的動態服務內容視為固定承諾。
作決定前,先把需要說清楚
在選擇任何服務安排前,先把以下問題想清楚,會更容易找到合適方向:
- 這個地址在公司現況下要處理哪一類通訊?
- 公司是否另有實際營業地點或業務地址需要核對?
- 郵件收取、通知、轉達及領取流程由誰處理?
- 來電接聽及訊息處理的範圍是甚麼?
- 地址或支援安排如有改變,應向哪個官方部門或服務供應商確認?
快速重點
你可以先記住的五件事
- 註冊辦事處、營業地點、郵件及電話處理是不同問題。
- 本地有限公司的註冊辦事處須在香港,但不應據此推定任何地址服務一定適用。
- 營業地點/業務地址要按公司實際情況及稅務局資料核對。
- 代收信和電話秘書的實際流程要以書面服務範圍確認。
- 不要把地址、牌照、銀行或政府接受度混成一項保證。
常見問題
讀者常問的幾個問題
註冊地址與營業地點地址是否一定相同?
不宜作這種假設。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把註冊辦事處地址及營業地點/業務地址置於不同資料脈絡,應按公司實況與現行官方要求核對。
選擇地址安排前,應先分清哪些需要?
可先分成註冊辦事處、實際營業地點、郵件收取與來電處理四項,再逐項確認所需安排。
如公司需要收取郵件,應確認甚麼?
應確認郵件收取、通知、交收或轉達的實際流程和書面服務範圍,不應只從服務名稱推定內容。
電話秘書安排應確認甚麼?
應確認來電接聽、訊息處理及轉達的實際流程與服務範圍;本文不作任何可用性、時效或功能保證。
延伸參考
想再了解,可參閱這些資料
- 香港電子法例:《公司條例》第 658 條公司的註冊辦事處。
- 公司註冊處:註冊成立本地有限公司本地有限公司的香港註冊辦事處資料。
- 稅務局:通知更改商業登記資料營業地點與業務資料的官方資訊入口。
每間公司的情況和安排都不同;如需要處理個別事項,請按當時官方要求及你的實際情況進一步了解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