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分開「做甚麼」與「用甚麼公司類型」

第一步不是急著填表,而是先把業務目的與公司類型分開思考。公司註冊處列出股份有限公司和擔保有限公司的基本分別;兩者的股本及成員責任安排並不相同。

如你傾向以私人公司形式經營,可先把經營安排、成員角色與持股想法寫清楚。當方向更明確,便更容易了解適合自己的下一步。

  • 公司希望處理甚麼業務或活動?
  • 成員之間如何理解出資、持股或責任安排?
  • 哪些資料需要由成員先確認,才適合進入成立程序?

公司名稱與章程,為何要及早整理?

公司名稱可先作查詢,但公司註冊處指出,擬用名稱是否可註冊,要待成立申請獲處理後方能確認;與公司名稱索引中名稱相同的擬用名稱不會獲註冊。

本地有限公司的成立申請須附公司章程副本。如公司有股本,公司章程須載明資本及初始持股,因此不宜把名稱、章程和持股安排當成三件互不相干的事。

誰會出現在成立資料內?

公司註冊處的成立資料涵蓋首任董事、公司秘書及註冊辦事處。私人公司須有公司秘書及至少一名屬自然人的董事;如公司秘書為自然人,該人須通常居於香港。

本地有限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必須設於香港。這不代表任何地址服務均適合任何個案,而是提醒你應先確認自己可提供、可核對的香港註冊辦事處資料。

  • 首任董事、公司秘書及創辦成員的基本資料
  • 香港註冊辦事處的地址資料
  • 如有股本,資本及初始持股安排

開始營業前,也要先整理業務資料

稅務局說明,在一站式公司及商業登記制度下,本地公司申請成立會被視為同時申請商業登記。公司開始營業後,如業務名稱不同於公司名稱,或涉及業務性質、開始營業日期及業務地址等資料,均應按當時要求作出通知。

把公司成立資料與實際營業資料一起整理,能讓你更容易看見需要補充或進一步了解的地方。

快速重點

你可以先記住的五件事

  1. 先釐清公司目的和擬採用的公司類型。
  2. 名稱可先查詢,但可註冊性要以公司註冊處處理結果為準。
  3. 首任董事、公司秘書和香港註冊辦事處資料宜預先核對。
  4. 如有股本,資本與初始持股安排不宜留到最後才討論。
  5. 業務名稱、性質、開始日期與業務地址亦應納入準備清單。

常見問題

讀者常問的幾個問題

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前,為何要先決定公司類型?

因為不同公司類型的股本及成員責任安排可不同。先釐清公司目的和架構,較容易知道之後需要核對哪些成立資料。

準備公司名稱時,應先知道甚麼?

可先查詢擬用名稱,但公司名稱是否可註冊仍須待公司註冊處處理成立申請後確認;不要把名稱查詢當成最終批准。

首任董事、公司秘書及註冊辦事處為何要先確認?

這些均屬本地有限公司成立資料的重要部分。私人公司亦須符合公司秘書及自然人董事的相關官方要求。

開始營業前,哪些業務資料值得先整理?

可先整理業務名稱、業務性質、擬開始營業日期及業務地址等資料;適用通知要求要按當時稅務局指引及公司實況核對。

延伸參考

想再了解,可參閱這些資料

每間公司的情況和安排都不同;如需要處理個別事項,請按當時官方要求及你的實際情況進一步了解。